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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副院长:不能以公众狂欢方式杀人 死刑该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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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公道话:此事死刑该判。但是话说回来,法律的确不能用世俗的眼光来使用,最看不惯案件过期这种条款,一件案子过了15或者20年就过去有效期,再抓到人(逃匿的)也没用了,无罪,这样的做法其实也是在变相鼓励犯罪逃匿。因为有个希望在。但是不能不说法律有他的严谨性,不能随便更改解释,甚为法律工作者就必须知法维法,而不能自己先带头违法,如果公众世俗的观感大于法律,社会就会乱套。当然,这里面有没有猫腻咱就说不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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