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habang 发表于 2009-11-9 11:09   只看TA 21楼
每个人对爱情的看法都不一样啊,法律老师说的“好马不吃回头草”也是他个人的观点,决定在于你自己,分了我觉得还是正确的选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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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9 14:29   只看TA 22楼
其他不重要,起码爱过一次,有了回忆那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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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sgah 发表于 2009-11-9 16:01   只看TA 23楼
难得楼主潇洒,红心算是致敬。看的出楼主是在用心写这篇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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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9 19:23   只看TA 24楼
哥们 你的文采不错  但我支持你的行为  这样的女人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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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jjzk 发表于 2009-11-9 19:51   只看TA 25楼
楼主不后悔吗?这个我不信,难道就为一条短信在没有弄清楚事情之前这样分手你不觉得可惜吗?最后的事实印证了你前女友并不是自愿的,并没有故意瞒着你,所以嘛你还是觉得有些后悔,人这一辈子做了就做了,想得到的得不到还不是一样要过吗,不必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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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9 20:29   只看TA 26楼

回复 28楼 的帖子

其实是真的不后悔,只不过昨晚有点烦,写下很久之前的往事罢了。
其实我也算是给了她三次机会了啊。难道是我不想弄明白吗?不过算了啊,都过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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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hqaz 发表于 2009-11-9 20:37   只看TA 27楼
我觉得LZ有点果断了。其实交往的同时也是在了解。个人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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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9 21:01   只看TA 28楼
恩 自己的一段感情经历,两个人之间最总要的就是信任了,如果这点都做不到,也许分开是最好的结果,牵手时幸福,放手是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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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9 21:36   只看TA 29楼
楼主的选择是对的  就要做自己不后悔的事情 再说经历这些事情 人才能体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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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天空 发表于 2009-11-9 21:45   只看TA 30楼
支持下楼主吧,希望楼主能遇到个专一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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