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8-1 04:20   只看TA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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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打工累 骗来前女友强迫卖淫

嫌打工累,江西人董某竟和同学一起,将自己的前女友骗来卖淫,还放任同学曾某强奸。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强迫卖淫罪和强奸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强迫卖淫罪分别判处刘某和董某有期徒刑2年和4年。
  
    曾、刘、董三人是初中同学。曾某常在其他两人面前吹嘘自己认识很多“鸡头”,还带过小姐去卖淫,“赚钱快,又轻松舒服”。
  
    去年8月的一天,三人来到晋江打工,可曾某嫌累,钱少,一直发牢骚。董某心想,这哥们门路多,不如将自己初中时的女友小邱骗来当小姐。小邱跟他们也是初中同学,彼此相熟,当时与现任男友在广东打工。
  
    三人给小邱汇了几百元钱,邀请她到晋江旅游。去年8月中旬,16岁的小邱如约而至。开始几天,三人带着小邱到处吃喝玩乐,甚是开心。
  
    8月25日晚饭后,回到陈埭的一家旅社,三人面露凶相,要小邱留下来当小姐。“出门就是为了赚钱,只要你钱多了,人家就不会说你什么。”曾某企图说服她,董某也随声附和。
  
    一个是旧情人,两个是老同学,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小邱措手不及。她愣了半天,坚决拒绝。曾某见状,又说要小邱打电话骗女性朋友过来,才能放过她。小邱担心祸害朋友,就假意答应卖淫。这三人还威胁:“好好做,否则你的父母会缺胳膊少腿的。”当晚,曾某还强行与小邱发生了性关系。
  
    次日,三人带着小邱到晋江市区某酒店应聘小姐,可酒店要求先培训。随后,三人又到附近发廊,连问几天,发廊都说生意不好。他们只得回到租住的旅馆。9月2日上午10时许,小邱醒来发现其他人还在睡觉,偷偷拿了手机报警。董某等三人随后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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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郎 金币 -10 请重新阅读版规! 2009-8-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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