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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李刚收买死者父亲…人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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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zaiganma
时间:
2010-10-28 12:27
标题:
怀疑李刚收买死者父亲…人性的悲哀
商报广州消息10月16日,22岁男子李启铭在河北大学工商学院生活区 醉酒驾车,导致两名女生一死一伤 。28日,记者采访了遇难者陈晓凤的父亲和哥哥,陈晓凤的父亲表示,“对李刚我恨不起来”,也没想过“要李刚儿子判死刑”。
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为陈晓凤家人提供法律援助,其25日在与保定警方接触时,提出该案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以“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张凯表示,“李启铭醉酒驾车,还在限速只有5公里的大学校园生活区超速行驶,这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不是过失,而是故意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我倒是没想过要李刚儿子判死刑。”遇难者陈晓凤的父亲陈广乾说,事情已经出了,他并不想要对方以命抵命。“对李刚我恨不起来”,陈广乾说。记者问为什么,陈广乾说:“他态度很诚恳”。他说,李刚三次来见他和妻子,第一次家人拒绝了,但后两次见到了。李刚说他愿意倾家荡产赔偿陈家,如果走法律程序,他也会积极配合。陈广乾和家人没有选择,实际上,他们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听李刚说。“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陈广乾说,两个人都是父亲,他也能理解李刚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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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是个人都看得出来,李刚绝对收买了死者父亲,而且包括报道此文章的媒体…人性的悲哀,为了钱竟然可以这样!!你女儿在天上能瞑目吗?
作者:
饼饼的饼干
时间:
2010-10-28 14:07
首先,人家的陈晓凤家人是受害者家属,他有权力向肇事者提出民事赔偿要求,也有权力决定是否原谅肇事者,这都是人家的事,别人无权干涉。
其次,要用什么罪来判刑、判多少是法院和律师的事,刑事诉讼的原告是警方,而不是受害者家属,没有受害者家属什么事,他们只能当证人。
所以,既然人家受害人家属已经接受了肇事家属的赔偿条件,旁人就没有权力再说三道四,死的是人家的女儿,不是别人的,既然人家愿意原谅,别人管不着。别人是不是原谅李刚,这和受害者家属无关。另外,人家女儿已经死了,也愿意接受肇事者的赔偿条件了,旁人何必对受害者家属再提什么苛刻的要求?人家的后半生总得要过,你是要他抱着死去的女儿,没依没靠的跟大伙闹事,还是要他接受一笔他自己认为可以接受的赔偿,过上好一点的生活?
总之,不要用道德去绑架受害者家属,他们没有义务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满足大众反腐败、发泄不满的要求~
作者:
bughhh
时间:
2010-10-28 14:36
绝对的权利产生绝对的腐败。要不是网络的推波助澜,可能这件事就会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作者:
qwebnm
时间:
2010-10-28 16:22
这种事情,作为局外人的我们既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所以啊,还是看看事态的发展再说吧
作者:
leyang
时间:
2010-10-28 16:52
P民的悲哀!真到事上了估计大多数人都会这么做
作者:
贝奥武夫
时间:
2010-10-28 19:28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这样的结果能平息众怒吗?这件事情的性质已经远远超出了它的本身!试想,如果你故意杀了一个人,虽然被杀的人不要求惩罚你,不追究法律责任,但法律本身会不追究吗?事情本事已给社会带来了超过事情本身的危害!如果国家这样的事情越来越任其发展下去,最多再过20年左右社会就得出现起义革命或者改革了!
作者:
002193
时间:
2010-10-28 19:57
在国内
有时候
金钱就是可以推动法官作出违心的判决。
奈何?
作者:
inhongin
时间:
2010-10-28 20:14
现在的社会有这种事很正常,有钱不说能解决问题,至少能把问题难度降到最底,之前那个著名的七十码事件不就是肇事者只用坐三年牢就出来啦.
作者:
yeap
时间:
2010-10-28 20:48
我看不光是为了钱,很可能被威胁了,他们也总要为活着的人着想。
作者:
暗影精灵
时间:
2010-10-28 20:50
社会其实就是这样子的,我们的良知一次次被权、钱说蒙蔽
作者:
ghj154
时间:
2010-10-28 21:45
同意2楼的意见 受害者接受赔偿 是受害者的事情 没有什么道德不道德的 只要自己愿意做什么决定都是对的 至于法律责任 自会有刑法来调整
作者:
yeye111
时间:
2010-10-28 22:10
交通事故很常见,酒后撞死人也不是无法原谅。
关键是那句话和他背后的故事,李衙内已经废了。关键是他那个不简单的爹和外公。
网友们一直关注的是李刚,河北出了不少事,从三鹿到李刚,省长很清醒,这是关系到政绩的标志性时间,一定会有一个可以为大众接受的结果。拭目以待!
作者:
nsj3581864395
时间:
2010-10-28 22:53
被威胁被,要不怎么就恨不起来,是不敢恨吧,怕打击报复。
作者:
linkin1005
时间:
2010-10-29 09:21
二楼说的对,道德绑架,都想把李刚全家置于死地,其实现在死者家属拿到赔偿更为实际,如果现在来个反腐风暴,把李刚家产被封存,死者全家一分赔偿都拿不到,那帮愤青就满意了,赔偿款你来付啊?
不过不是说放过他,等先把死者善后赔偿解决了,可以继续跟踪调查报道他那辆奔驰从哪来的
作者:
lajiren1231123
时间:
2010-10-29 11:27
我还真同意楼主说的话,我是昨天晚上看到新闻说死者父亲不很李刚。我看着就觉得很是奇怪,在一个本来不可能发生车祸的学校,自己的女儿被撞死了,辛辛苦苦培养的一个大学生就这样没了,多年的爱女之心就这样没了,自己心里竟然没有恨,我不得不佩服这位身亲是什么个心态,真不知道大智若愚 还都是大愚。行为让人费解
作者:
honggood
时间:
2010-10-29 14:44
家里人被威胁的可能性大些,已经被炒得这么大了,父母不可能就这样想息事宁人。
作者:
景云
时间:
2010-10-29 21:01
我们应该相信政府会给一个公正的处理方式,我等关心等于零
作者:
jun-tan
时间:
2010-10-30 03:12
受害人的父母现在的选择从法律和现实的角度来说无可厚非,我们无权决定或左右他们;但从道德的角度上受害人的父母也被钉上了耻辱架。如果受害人的父母就是不要钱一定要给自己的女儿一个公道,对他们自己肯定是一点好处没有,甚至还会被打击报复,但对社会的影响和意义是巨大的。问题是道德和现实特别是和“中国特色”下的现实是绝对不相容的,我们希望而受害人的父母选择道德,而他们选择了现实,而且我想绝大部分的中国人不管现在怎么说到时候都会这样选择的。中国历来不缺勤劳和智慧,缺的就是道德,这也是中国永远在进行一个恶性循环的悲哀所在。
作者:
glldxj2
时间:
2010-10-30 08:38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吧,让死者安适,活着的还要继续生活,何必要反复提起人家已经接受的现实呢,腐败的官吏又何止李刚等,抓不完,杀不尽,那个人敢保证一旦有权有钱不会膨胀,或者不让自己身边的人膨胀呢!看开些吧,社会就是这么个规则。
现在即使判了李刚父子都是极刑,报道跟进,媒体也铺天盖地,又能怎样,闹个一年也就不了了之了,死者家又能怎样,还不是一样要面对现实生活!
作者:
gtsscnm
时间:
2010-10-30 12:14
这跟怎么扯到父亲的身上,
我说要看我们的法律是怎么判罚的,
如果真是无罪释放,再来个当庭释放的话,
哪可是真正意义上的嘲讽国家的法律,
作为受害人的家属他们原谅不原谅是他们的事情,
关键还是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怎么看待这种事件的,
作者:
520qwe
时间:
2010-10-30 13:29
是啊,这就是现今社会的丑恶啊,有权有钱畅通无阻,没钱没权村步难行!
作者:
jetliu107
时间:
2010-10-30 16:00
社会的悲哀啊,人性化的丧失啊,要不是此事被网络的力道大度宣传,也许已经被消失于那个时候了
作者:
hblove888
时间:
2010-10-30 16:12
“就一个李刚”就引起了全国性的轰动,是谁主宰着这个社会。人命是草荐,那你是什么?
作者:
hjsyml
时间:
2010-11-3 13:04
不是人性的悲哀,是这个国家的悲哀,我对这个国家没信心了
作者:
wahaha222
时间:
2010-11-3 22:23
社会就是这么现实,有钱能使鬼推磨,既然死者家属都不说啥了,我们还能怎样
作者:
梦中的婚礼
时间:
2010-11-4 17:09
标题:
回复 2楼 的帖子
你这样说 表面上看 貌似勉强说得过去。其实,你这样说,或者说 你认同这样的事情发生,就是麻木就是愚昧!这是民族的悲哀!不是我小题大做,中国就是缺少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诚然,受害人父亲不恨甚至原谅李刚,这是他的私事,旁观者无权干涉。但是走法律的途径,李刚的儿子还是要为这事情付出代价。法律的惩罚也是受害人家属所不能干涉的。
再深一点说,这事情反应的是当前国家的主要矛盾。无数的眼睛正在期盼最后的结果。但是作为基层的百姓 心中其实早就对李启铭宣判了死刑。等的 只是政府与百姓的不谋而合。
这是一次缓解国内矛盾的事件,若公平则缓和,若舞弊则。。。
作者:
qkyce
时间:
2010-11-4 20:52
其实就受害人家属与李刚的协议我根本不感兴趣,我只是奇怪在"公检法"三者中的检察院到那里去了,难道真是"民不举.官不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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