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5-19 21:45   只看TA 11楼
这个。。。我看还是撞死的好!现在什么屠童,反 舍会!就是这样的人慢慢变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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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assun 发表于 2010-5-19 21:54   只看TA 12楼
支持,捐款都行啊,坏人死一个少一个的死了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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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iaikan 发表于 2010-5-19 22:15   只看TA 13楼
都是抢劫的定性了.就不存在防卫过当了.必须判正当防卫.应该震慑抢劫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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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ydsg 发表于 2010-5-19 22:46   只看TA 14楼
我认为撞的好,对这种人渣就要以暴制暴,为民处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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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茫茫 发表于 2010-5-19 23:35   只看TA 15楼
应该是正当防卫 显然抢劫者是在有意识地在触犯法律,那他们就应该知道后果是什么,而事主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风险自然要抢劫者担啦,他们如果不去抢劫,就不会有这样的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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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小前锋 发表于 2010-5-19 23:54   只看TA 16楼
属于正当的防卫[也有可能是属于防卫过度],那要看怎么判了,我个人还是支持老朱的。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还有待健全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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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gene0ai 发表于 2010-5-20 00:03   只看TA 17楼
蓄意谋杀,这个是肯定了。法律不外乎人情,做好事,也得走正道。有勇无谋,这样只能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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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zs002 发表于 2010-5-20 00:37   只看TA 18楼
当你遇上狼时,不比狼狠,那你的下场就是羊.你想当羊?

时刻记住,遇到狼时,你就是羊,但比狼狠,你就是猎人.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便是制定法律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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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chao 发表于 2010-5-20 00:57   只看TA 19楼
若换成我是当事人,我也一定会开车去追的,若对方人数超过两个人,我肯定先撞了再讲,否则即便追到了又能怎样?钱包里可是我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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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5-20 08:37   只看TA 20楼
应该属于防卫过当 另外6楼的兄弟你小心了
赶快编辑一下 最多有3个句号
读读版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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