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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转帖:沈宏非的《写食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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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板烧的音量



  当肉类碰上滚烫的金属,刹那间便会发出一种蛋白质与金属的混合音响,诉诸文字,是“嘶嘶”或“吱吱”,广东话比较特别,做“[此处无论电子书还是网上都没有正确的字]”之声。如果要比附于歌喉,周信芳和Rod Steward是我心目中的最佳人选。

  我说的不是酷刑,而是铁板烧。这种铁板烧,也不是日本人的Tepanyaki,而是在许多时髦餐馆里常见的那种中西合璧。人们对于铁板烧的兴趣,虽然在潜意识中不排除施虐的兽性冲动,但是大致还是集中于铁板烧上桌时所营造的庆典和仪式的氛围。不过,我在北京就有过一次另类的铁板烧经历。那是一家不错的饭店,铁板烧端上来时,但见肉汁汨汨,牛肉在热力的作用下颤栗不已,但是声音却没有,犹如一出无声电影中的战争场面。及至烤肉汁和调味当头浇将上去,期待中的“唧唧复唧唧”并未大作,只有一场浇花般的润物细无声,那缭绕在半空中的肉香,便兀自有些空灵起来。

  餐桌上的主人老徐投箸叹曰:“国内的烹饪水准,看来还是不济。这块黑乎乎的铁板,想来是没有烧烫,铁不烫,肉不能速熟,谈何鲜嫩?久烧则沦为蛮肉一团。想当年,我在纽约开的中国餐馆,也卖铁板烧,那轰然大作的巨响,每每令人、肉俱欢,这是何等景象?”肉到口中,老徐的眉头上微微一怔,续嚼之,愠色竟然渐去--肉向舌头作证:铁板还是烧得够烫的。再嚼之,终于恍然大悟:不是铁板不够烫,而是餐厅太吵,烧肉的音量完全被人声的澎湃所掩盖。

  中餐馆里的吵闹一向与中国美食齐名,西餐馆则通常比较安静,也包括老徐在纽约的那一家。与当地的西餐馆相比,其实也是闹的。这倒不是说西人在个性上天生比国人安静,比如交响乐这种“交关(上海方言,指非常)响的音乐”就比“二泉映月”吵闹,更遑论摇滚。再则,饭前要祷告的西人也比我们要多费一些口舌,额外地制造一些噪音。我们更不妨相信,西餐馆的安静系因西餐的乏味所致,正如在幼年的大卫·科坡菲尔看来,饭前祷告的内容很可能是对菜不好吃的抱怨。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不过,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吃饭这件事,我还是愿意在一家安静的餐馆里进行,这是对食物和感官的应有的尊重。至于中餐馆里的噪音从何而来,我认为:第一,菜做得太好吃;第二,太难吃;第三,劝菜和布菜;第四,劝酒及猜拳;第五,争先恐后、尔虞我诈的埋单大战。此外,手机普及之后,从18点至19点,从20点至21点,餐厅噪音再添两大高度活跃区间:在第一区间里,声浪来自催促、指引及路面交通状况的真或假的报告;第二个区间,则集中在餐后夜生活去处的讨论和争执。一家中餐馆的屋顶下,有多少根的舌头卷噬着食物,就有同样数量的舌头在喋喋不休地搅动着空气。“人声鼎沸”这个词,本来就是从食肆里借出的。

  铁板烧也就算了。抗战期间,后方紧吃,上海锦江饭店曾包装过一道以音效为卖点的名菜:汤烩炸锅巴--艺名是“轰炸东京”,取的是热汤浇灌热锅巴之巧。现在想来,在那种环境中,所谓“轰炸”当是作大,其现场音效,充其量也只是以无声手枪向东京放了一弹。




厨房里的战争


  厨房是一个极其险恶的地方,在险恶的意义上,这个地方所独有的熊熊烈火以及各种锋利的刀具,只是一种再恰当不过的背景和道具。

  厨房里的厨师,是权力斗争的主角。一般来说,在一家稍具规模的饭店的同一个厨房,厨师总会分成两个派系以上。厨师的派系,通常以出身划分,例如门派、宗师;如果出身相同,则区别以烹饪学校的年次,如果连年次也相当,则可能会取决于勾芡的不同习惯等等细节。总之,只要有两个大厨,就不怕找不到形成派系的理由。再说得玄一点,如果只剩下一个大厨,他可能也会与自我作不懈之斗争,以今日之我打倒昨日之我--这种精神如果用在厨艺的改进上,当然不失为有益于食客的良性斗争。

  厨房里的宗派及其战争,系由多种原因所造成。首先,中餐在制作上的复杂,形成了厨房里分工的细致和严格的等级制度。在这种环境里,厨房中人难免养成结成帮派以求自保的风俗。其次,厨师们习惯性的“跳槽”,一向具有集体性和突然性,形同一场完全没有过渡性看守政府的内阁总辞,因此,有经验的饭店老板对此总是防之甚严,平时就注意在厨师里人为地制造派系,以达到分裂厨师队伍之目的,从而避免集体总辞给饭店在经营上造成措手不及。此外,现在厨房里的原材料,像干鲍、鱼翅、元贝、花胶之类,如果货真价实的话,随时都可能是饭店老板的全副身家性命。是故,为提防那个别手脚不干净的厨师,前者也时常会在厨房里安插坐探,形成互相监督的机制。

  尽管在我们的社会阶梯中,厨师算是高收入的专业人士,而且基本上只有“跳槽”而不存在“下岗”,但是其社会地位却未能取得相应的高度,与此同时,这一行业似乎又游离于社会之外,沾染着浓重的江湖气。厨房里的战争和厨师们的“好戏”,其实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要讲责任的话,这里面有一半是“社会的错”。在“君子远庖厨”的古训之下,今天不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非但都没有因吃得满意而亲自向厨师致敬的习惯,在饭店里反而要坐得离厨房越远越好。考究一点的酒楼,上菜时会在菜碟的边沿贴上一张油渍斑斑的字条,记录着厨师的工号。然而,只有厨师心里明白,这些阿拉伯数字只供投诉而不适用于致敬。至于那开饭店的老板,一门心思只扑在店面的装潢以及咨客小姐旗袍的开衩高度上,反将厨师视为一群不登大雅之堂的幕后工作者。

  中餐的出品,本身就有不稳定的特点,除了厨师的技艺,更关乎其心情的好坏。一个厨房里如果尽是满嘴脏话、互穿小鞋、尔虞我诈以及忙于秘密交换“跳槽”消息的厨师,吃到我们嘴里的滋味,也就可想而知。在古代,治庖和治国之道是相提并论的,“调和鼎鼐”曾是主持国政的代称,“济五味,和五声”则用来比喻处理社会和人事矛盾的原则。今天,谁要是对厨师提出这样的要求,无疑会被人毫不犹豫地从饭店里扔到街上。作为食客,我惟有衷心地期望,那个正在为我炒菜的厨师,半小时之前刚刚完成了一场成功的权力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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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油赤酱


  粤菜高烧既退,现在,闪着油亮登场的,轮也轮到了上海菜。

  粤菜的走红,在于其独特;上海菜能在京、穗这些美食荟萃的都会里领导潮流,世风所向之外,却得之于性情上的随和。随和这个词,可以理解为“平易近人”或“调和”,也不妨套用沪上流行语--“捣浆糊”。今天端到你面前的上海菜,正是在一部“激荡的百年史”里面被不紧不慢地“捣”出来的。

  上海开埠之前,沾染着淮扬风情的徽菜就已随徽商自扬州抢滩,并且大行其道。据逯耀东教授考证,抗战前,徽菜在上海已“通衢皆是”,竟有500多家。今天上海馆子里所见的招牌菜,如炒鳝背、炒划水等等,皆为徽菜遗韵。而在光绪初年入沪的淮扬佳肴,也为上海菜谱供献了醋溜鲫鱼、红烧狮子头、煮面筋、镇江肴肉、松仁鱼米等看家菜。北伐时期,川味随着国民革命军中大量的川人攻陷上海,及至抗战胜利,川菜也在沪上改头换面,依附于淮扬而盛行。如今的沪菜名店“绿杨春”和“梅龙镇”,当年均因沾上辣味而红极一时。至于在当代沪菜烹饪上被奉入庙堂的锦江饭店,也始终未脱其“川扬合流”的本色。

  性格上的随和,泰半与成不了系统有关。然而今天市面上的上海馆子,却时兴以“本帮菜”自称。字面上,又“本”又“帮”的,似乎在强调着派系和地方色彩。其实,最初这只是上海土著居民面对外来菜系、如苏帮、徽帮而相对于本地风味的一种说法而已。在漫长的融汇过程中,“本帮菜”早已是面目全非,只留下一个不屈不挠的遗传基因--浓油赤酱。所谓浓油赤酱,乃指上海菜油重味浓的特征。在乡泊鳝糊、油爆河虾、油酱毛蟹、锅烧河鳗、红烧圈子、九转肥肠等这些上海菜馆的必备菜肴上,浓油赤酱都有淋漓尽致的表现。

  我家的旧邻居,是来自青浦县的正宗上海人。他家婆婆烧菜,有一个规定动作:一手执糖罐,一手执酱油瓶,双管齐下,咸甜并重,不亦乐乎。当酱油遇上白糖--张爱玲就是在浓油赤酱的滋养中煨熟了上海。张爱玲自认“我和老年人一样的爱吃甜的和烂的”,胡兰成在《今生今世》中也说张喜食“油腻熟烂之物”。在一份私人菜谱中,她这样录了一味“红烧划水”:“青鱼尾巴二条,青鱼头一个,菱粉3/4杯,四两,酒二汤匙,酱油半杯,糖二茶匙,盐一茶匙,火腿数片,葱、姜……在热油锅内煎炸一透,捞起。另起油锅,倒入油五六汤匙……”

  当今的健康饮食观念,显然已无法接受油、糖的这种大手笔投放,这也正是“新派上海菜”近年来刻意要革除的弊端。时尚的吃客,即使性嗜浓郁,人前却一概以追求清淡自诩。这样下去,上海菜唯一的那点个性,只怕会磨灭殆尽,上海的浓油赤酱,从此将消逝在一场虚构的上海的风花雪月之中。

写给食物的情书


  断断续续地,“写食主义”写了半年有多,这期间,我也一直没有停止过吃喝。所以饭局之上,就有饕友以读者的名义,提出各种不同的意见。惜乎我当时专注于进食,故基本上都是以含糊其辞来搪塞过关。

  对于写食文字的异见,实际上体现了人类在饮食上的多种不同境界。真吃的动机,是饿,是馋,满足由外而内;写吃的动机,是找饿,找馋,满足从内向外。饱暖而思淫欲,教你看到吃饱了以后仍未能脱离低级趣味的人性之可悲,饱暖而思作文,即是吃完了还要写给你看的这种,是因为在吃过之后,精神上尚有一种不满足。这种不满足,从高雅上讲,叫苦闷的象征;往通俗里说,就是吃饱了撑的,属于一种“吃后”的精神活动,其与“吃前”和“在吃”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异。我们知道,哪怕只是在字面上,凡有“后”的,都比无“后”的更富争议。

  即使是同一碟菜肴,也难以避免众口难调的麻烦。《中庸》曰:“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此话说得既武断又傲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除先天缺陷,抑或由重感冒引起的暂时味觉失灵之外,凡进食则必能知其味。区别仅在于每一个个人,每一条个别的舌头对味觉的感受和记忆。本栏旨在调动一切可供动用的文字资源来唤醒这种记忆,回忆一旦触发,味觉的盛宴即在每个人的心中按不同的方式上菜,同时也是文字的退席之时。

  人们往往热衷于研究色情文学与性犯罪之间的因果,却从来没有认真对待过文字与味觉之间的关联,实在令人扼腕。

  按照马塞尔·普鲁斯特的看法,味觉这东西,足以唤醒回忆来消解现实的乏味,抵抗时光流逝带来的焦虑。《追忆似水年华》序章里关于“小马德兰点心”的著名段落形容道:“气味和滋味却会在形销之后长期存在,即使人亡物毁,久远的往事了无陈迹,唯独气味和滋味虽说更脆弱却更有生命力。”

  你看,夸大其辞是写食的常用伎俩,而一个经验不足有自知之明的厨师,调味时则通常偏淡,以留下补救的余地,上菜的顺序亦是如此。由此可见烹饪、饮食之道与写作之大异。如果把约会比之于进食,那么写食就是写给食物的情书。我怀疑,凡干过这种勾当,又敢发毒誓保证从未在情书里夸大过对自己对对方的观感者,究竟能有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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煲的误读




  煲,是广东人常用炊具之一,也是锅的泛指。80年代粤菜风靡一时,煲和煲出来的菜也成各地餐桌上的新贵。如今,粤菜在广东以外的地区已盛极而衰,空余这孤零零的煲字,残留在齿颊之间聊供回味。

  普通话和广东话,都把“煲”字读第一声,台湾国语读第四声,而在京、沪等曾经煲踪处处的城市里,却都喜欢读成第三声。读“煲”的不同声调造成了不同的感觉,犹如进食各地之“煲菜”。阴平者读来一往无前,其声如包容之“包”,一如粤菜当年席卷全国之势;去声者则略显生硬或一意孤行,有一种动作上的不安,令人想到“爆破”、“熊抱”之类。读上声则觉苟且,似带委曲求全之意。

  去声和上声地区,还常常将煲与砂锅混为一谈。胡静如先生指出:质材上,砂锅是陶器中的土胚,煲则是瓦胚,两者耐火程度不一,因此烧出来的菜,也就不同。砂锅不宜烈火,所以苏扬菜,像砂锅狮子头,砂锅鱼头,砂锅菜心,多是文火细炖;煲可受烈火,吃法就比较多。

  说穿了,无非是瓦锅一个。然而记忆中似乎未觉当年有不喜欢粤菜所散发的那种暴发户气息之高洁雅士以“瓦釜雷鸣”痛鄙之,于今真个是追悔莫及。

  煲作动词时,各种词曲均认为系指用文火煮食。其实,煲可以承受文火,亦可以武火攻之,端视煲内的不同材料而定,有一点像广东人的性格。如果要强调煲和砂锅的差异,承受烈火要算是煲的强项,如此方能把煲中食物的滋味强“逼”出来,以收“爽脆”之效,就像酷刑逼供。只有在煲粥或煲汤的意义上,这个词才被用来形容一种缓慢的、需要耐心而且近乎于无聊的长时间活动。“煲电话粥”就是长时间的通电话,并且在电话中谈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如果你无意中听到有人在说“煲网”,相信多半是与BBS有关。此外,广东人还以“ 煲”(砸锅)喻恋人或夫妻的分手,就是北方人讲的“吹了”;“箍煲”,系指男女任何一方为重修旧好而做出的种种努力。

  煲的误读曾经长期导致了外地厨师的画虎不成。“宝来宝去”之间,另一句广东俗俚“埋单”也被同案处理为“买单”。一个广东客人在北京的一家粤菜馆内艰难地对付了一或两个“宝”之后,他会自作聪明地操着刚刚学会的京片子说:“小姐,麻烦您--结……结账。”

  来自长城脚下或牡丹江畔的伊语带鄙夷:“先生,你是说要买单吗?”




汤汤水水




  关于“老火汤”可能致癌的报道,似乎并不足以唤起广东人对汤的“重新认识”。比较起来,“重新认识西方价值观念”算是简单易行,而要让广东人用这种态度来对待一碗汤,难度恐怕会相当的大。

  对于绝大部分的广东喝汤人来说,对汤的认识只有“加深”,而根本不存在甚么“重新”:汤是广东饮食文化的全部底蕴,更是粤省男女老少们日常生活的幸福源泉。连续数日脱离了汤汤水水,轻度的会导致虚火上升、消化不良、口臭、以及面目可憎,严重的则可能会影响到对人生对世界的看法。

  对老火汤的信仰,是以情感和理智来共同维系的。屈大均《广东新语》云:“岭南之地,愆阳所积,暑湿所居。故入粤者,饮食起居之际,不可以不慎。”理智上,粤人深信汤药同源,若缺了汤水的持续灌溉和调理,难免百病缠身。此外,炎热的天气大坏胃口,以致进食减少,营养不足。是故必需输入液态食物,以起滋补之功效。在操作上,即是将干鲜瓜果菜蔬、鱼肉鸡鸭搭配以药材,对节令、温度、湿度及喝汤者的脸色、气血作一番望闻切问,选出一个天人感应的配方,浇上哺育了世世代代粤人的珠江之水,将满煲原料之精华以文火熬出,毕其功于一汤。

  要煮出一煲上好的老火汤,时间和耐心绝不可省略。一般来说,标准的熬制时间大约相当于两场正式足球比赛(最好包括中场休息)的长度。在这一过程中,听听水,看看火,瞄瞄钟,等着喝汤人敲响家门--与汤有关的感情,便开始由此滋生,且不足与外人所道。至于汤到喝时的那种滋润、那种满足和那种幸福,不用说全都写在脸上。地道的喝法,是不用汤匙的,因此,汤碗掩面之际,温情一波一波地全从眼睛里满溢开来。说到汤,广东人想到的首先是家、阿妈和老婆,然后才是滋补、清润、营养及其他。汤是女性化的,一个广东人的母亲,一生都是用汤来维系著家庭中最温馨、最私密的情感。如果你不理解这一点,一汤之隔,在品味粤菜的精神境界上,就永远不能到达彼岸。

  外省人不能习惯的,除了那些可疑的原料,还有一个次序问题。改革开放初期,广东在政策上的先走一步可以理解,说到饭桌上广东人那“执汤先行”的开局,未免使一个外省人方寸大乱,一席生猛海鲜吃进肚子,感觉总是不太对路。在外省,汤是余兴的;在广东,汤在筵席上是序幕,是动员。饭前喝汤有助消化,餐后喝汤易使胃功能失调之说在医学上早成定案,然而外省人鲜有从之者,犹如粤人之不能接受老火汤致癌。

  法王路易十四的御厨路易斯·古易在其《汤谱》中有名言传世:“餐桌上是离不开汤的,菜肴再多,没有汤犹如餐桌上没有女主人。”换了广东人,也许会一致地认为:“没有了汤,犹如餐桌上只见女主人而没有了菜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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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心中永远的辣


  六月天,在“四大火炉”之一的重庆街头埋头于另一个较小的火炉——麻辣火锅,是一件能教你记一辈子的事。现在,只要到广州环市东路的“川国演义”,直奔三楼,立刻就可以将这段记忆重温一回。

  四川人弄给广州人吃的麻辣火锅,是改良过的。重庆的那一种,是把一口大锅放射状地均分为多格,像广东客家人建的围屋,吃时一人占据一格,在那一锅深不见底兼经年不换的厚重老汤里打捞垂钓。搬到广州来的火锅,除了不再使用老汤,而且采取了一项分流措施,即在锅的中央筑起一道峻峭的S型金属大坝,把麻辣汤底和清汤底分隔开来,上桌时,辣汤和清汤阴阳相抱,端的是太极图一“锅”。

  被称为“鸳鸯锅”的这种“有辣有不辣”,其实比全辣的更加刺激。双重的刺激来自于尖锐的对比:你看,因为麻辣的那一半汤底中有大量的辣油,所以,同样的一簇烈火,却能把一锅汤烧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正当麻辣的这一边已经急不可耐地倒海翻江,而一壁之隔的清汤,却仍是不紧不慢的江南春水一池,被吹皱的那一种;一路吃来,这种景象也愈发怪异,但见一边是徐志摩的康桥下荡漾的碧波,一边是但丁的地狱里奔腾的熔岩;一边是游吟的张楚,一边是撒野的崔健;一边是韩非的峻急,一边是庄周的随便。你手提双箸,倒吸冷气,在地狱和天堂的岸边来回游荡,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多么想高呼它几句口号啊。

  及至杯盘狼藉,醉眼蒙 ,再来看那锅中残局,却是高峡犹在,一度泾渭分明的辣汤和清汤,早已血肉模糊地做了一处,值此层“汤”尽染,满江皆红,正是高呼“埋单”的大好时机。

  所谓有辣,是从舌尖弥漫至口腔的刺激;麻者,则冲击到人的神经系统。这是一般川菜通常能给我们带来的感受。然而,麻辣火锅教会你的是,辣外有更辣,局部麻醉之后更有全身麻醉。说烟香型,陈皮型,怪味型,家常型,夸什么“一菜一格,百菜百味”,麻辣火锅一端上来,那种酣畅和通透,那种被麻痹后的明澈,将所有的川菜味形乃至记忆中一切的珍馐百味予以全盘否定,剩下唯有大彻大悟、五味皆空的境界。

  纪伯伦(可能也是一名嗜辣者)说:“美将我们俘虏,但更美却将我们释放。”吃过麻辣火锅,你就可以说:“辣将我们俘虏,但麻却将我们释放。”事实上,每一次在麻辣火锅店里的体验,都是味觉和神经被七擒七纵及其出生入死的历险。

飞一般吃吃喝喝


  见胖,经济舱的座位也见勉强。有时安全带竟也经济到无法扣上的程度。至于被空姐们称为“小桌板”的那个平面,总是放到半路就顶到肚子,再也无法摆平。为免尴尬,只好一上机就装出一副心事重重、缺乏食欲的表情,事态也就这样一天比一天严重起来。

  一生气,我坐头等舱。头等舱的座位,两人一排,舒坦宽大,像电影院的情侣座。升空后,将“小桌板”从左边的扶手里抽出,前后调整一番,肚皮与桌子的边缘之间,绝对游刃有余。接着,就见空姐忙了起来,铺好浆过的雪白桌布,摆上全套的银制刀叉,擦擦手,抹抹脸,先来杯餐前酒,看看今天的开胃菜……嗯,大虾鸡尾酒,不错的开始。头盘嘛,鹅肝,烟三文鱼卷,鱼子酱,算是中规中矩。主菜,有三种选择,鸡、鱼或牛肉。就要牛肉好了。谢谢,不客气。

  在北京至香港的国航头等舱里,有一次主菜的选择还包括烤鸭。尽管面饼咬起来有些发“艮”,皮、肉也没有分上,我还是一口气连尽两份。两万英尺高度,六百英哩时速之下的这只北京烤鸭,赶跑了味觉记忆中所有的鸭子。

  这儿有三种乳酪,荷兰、英国、意大利。要些葡萄吗?甜点马上就到。

  还要红酒吗?谢谢,能不能让我看看你们的雪茄盒……对不起,这是玩笑。

  吃喝如仪,我们飞越了黄河,飞越了长江。将近三个小时的航程,刚好与一顿丰盛晚宴所需的时间相若。区别在于,地面上的酒足饭饱之后,无非就想活动活动,而在飞机上,你又能干什么呢?唯一的活动就是上厕所,不过回到座位之后,却发现自己仍然以厕所里的同样姿势,坐着,嗷嗷待哺。搞点什么活动好呢?亲爱的,让我们遭遇一些气流吧……

  胡思乱想中,空姐又天使般飘然而至,伊悄无声息地放下舷窗,一片甜蜜的黑暗顿时充满了座舱也充盈了胃部。然后,同样悄无声息地,一袭近乎无限透明的深蓝色的毛毯,温柔地覆盖于身上。还能怎么样呢?睡吧,你竟忘记了饱暖之后,还有这样一种美好而无益的活动。

  有两件事我敢向你保证:一,头等舱的餐饮连服务,肯定值回票价(国际航线通常比内陆航线要好得多);二,这样吃下去,很快就会发现,下一次可能要预订双份的头等机票。事态于是也就变得更为复杂,更为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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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吃的电视剧


  广东人看了20年香港电视,渐渐看出了门道。最近,有观众撰文,对香港电视剧中的吃饭问题提出质疑:为什么,早餐总是油条白粥加豆浆?为什么,西餐言必称牛排?为什么,午饭不见上茶楼?为什么,竟把乳鸽当夜宵?

  各位观众,首先,是事实的第一个层面:油条白粥加豆浆,是最受港人欢迎的、最普遍的早餐。当然,作为一个华洋杂处的社会,“西早”也不乏食客。就大部分普通人家的家庭早餐而言,油条白粥加豆浆,是绝对真实的写照。至于令广州观众“愕然”的乳鸽宵夜,也不算杜撰。在这个不夜城的凌晨两三点钟,铜锣湾或尖沙嘴这些“蒲点”(夜生活集中地),别说什么乳鸽,吃龙虾、吃鲍鱼、吃日本料理的也大有人在。就像《真情》里的那一家人,不分白天黑夜地动不动就声称要拿燕窝来。

  接下来,是事实的另一个层面,有点“唔好意思(粤语,不好意思之意)”的那种:为什么广州观众会有“在电视镜头上看不到那种令人垂涎三尺的场面”的疑问?其实,这不是因“编剧偷懒”、导演“黔驴技穷”而让“香港人的口味显得弱智又可笑”。说穿了,这是因为出钱拍电视剧的那个资本家不让你看到。港剧绝大部分在厂内摄制而非实景,资本家赔不起那钱和时间,更不可能有一班中、西、点心厨师跟在现场伺候。与吃有关的场面,严格遵守着“应悭则悭”(能省则省)的原则,除非是专门讲吃讲喝的剧集,像TVB的《金玉满堂》。在亚视的《纵横四海》中,巨富千金田蕊妮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谭耀文哄到马尔代夫,风雨对床之夜,两人在旅馆里开的竟是一支国产的“长城红”。当然,“长城红”虽然是低价货品,但味道也还不错。不过,这样的细节同样是足以令广州观众“愕然”的,老实说,能开“长城红”而不用袋泡红茶替代,已经算是很想得开,很豁出去,很对得起观众的了。我甚至怀疑,石修、陶大宇嘴上叼着的那口雪茄,八成是菲律宾货,总之是与角色身分不相衬的东西。因此,若见到剧中人物真的在嚼一份牛排,不用说这次肯定是大制作。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见到的是一人作吃状,另一人翩然而至:“唔该,俾我一杯咖啡(请给我一杯咖啡)。”

  观摩一下国内同行制作的吃喝场面,头上顶着“美食天堂”光环的香港电视人是要汗颜的;同样道理,看惯了国产电视剧,再看港剧的吃喝,也需要一定的心理和生理承受能力。回头再来看看日剧里那些千娇百媚的孩子们以泡面度日,广州观众大概就更“不能答应”了。

桑拿虾


  在桑拿浴室里碰上个把醉鬼,并不让人吃惊;要是在那一片白茫茫的云雾缭绕中赫然见到一种烂醉如泥的动物,比如虾,情景则堪称魔幻。

  新派上海菜馆“鲜墙房传菜”,以创新海派菜式闻名沪上。最为食客们津津长乐道的,就是他家的那一味“桑拿虾”。烹制其实并不复杂——至少比桑拿浴要简单得多:砂锅里铺上鹅卵石一堆,把锅连石头烧热,活生生的河虾,以高度的白酒(常用的是高粱酒)浸至酩酊大醉之后,倾倒在锅内的石头上烹熟。

  由于白酒甚“抢”,因此,只要能够保证虾的品质,“桑拿虾”的滋味,吃起来与常见的“火焰虾”并没有太大的差异。这道菜之所以受欢迎并成为招牌,要害乃在于它营造了某种氛围。当醉倒的虾们奋不顾身地入锅内,说时迟,那时快,“唰”的一声,像一场实验室里的模拟核爆,又像一个流行歌星的出场仪式,刹那间一团带著酒气的白雾自滚烫的石头上窜起,随即升腾至半空,弥漫了半壁餐桌。这个“决定性的瞬间”,在餐桌上往往能博得一片喝彩。谈笑之间,砂锅里的那一场“四海翻腾云水怒”已是云散雨收。起筷,起筷,还等什么?

  有人说,在杭州“楼外楼”或者其它临湖的饭馆品吃到风味绝佳的“龙井虾仁”,感觉就像舌尖抵到了苏堤。相比之下,“桑拿虾”则让人觉得一头扎进了桑拿浴室。对于常常在酒后光顾桑拿浴的客人来说,“桑拿虾”带来的刺激不仅只限于口舌,很可能是通体的,其对于这道菜的感受也肯定异于常人。我的一位有这种习惯的饕友,就曾不无遗憾地评论道:“‘桑拿’之后,要是服务生能逐只逐只地给虾做一番全身按摩,虾肉会更加地爽滑,这道菜至少也能卖贵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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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之梦


  我有一个梦想,梦想能够头脑清醒,满怀喜悦地沐浴着晨光,安坐在一张不大不小的桌前————吃我的早餐。这是十年来一直未曾放弃的一个梦想。换句话,除了坐飞机,在地面上我已经有十五年没有正经吃过一顿早餐了。

  据一份杂志的调查发现,近一半广州人长期不吃早餐。关于吃早餐的种种好处,医生和营养学家们已经说了很多。不过,每一个不吃早餐的人,也有各自的理由,最常见的,就是忙。其余的原因,我认为乃有以下三种:

  一、不好吃。因含丰富纤维而时髦的全麦包、粟米片、燕麦片之类,不对胃口;那对胃口的粥、油条以及肠粉之流,因为利薄而早就绝迹于街头。少数坚持早起卖早餐给我们的,尝尝你就知道,这种烂玩艺,只有自己也不吃早餐的人才做得出来。

  二、吃不吃得成早餐,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对早晨的看法。与父母住一起的时候,因为有人真诚地希望我们快高长大,不愿放弃第一个这样的机会,所以这顿早餐,就有人替我们悉心安排。离家出走之后,醒来不见早餐,有助于为异乡的每一个早晨添上了种飘泊的感觉,从此,审美地把早餐戒了。一直要等到成家以后的某一天,从产院里抱回一个人来,并且真诚地希望这个人快高长大(特别是在早上),到这个时候,才会顺便地替自己会重新拾回失落已久的那种早上的充实感。

  第三,必须在被大多数人公认为“早上”的时段里起床,否则,餐是有的,不过是午餐。

  不管你吃不吃,有些人吃得还是有滋有味的。光绪二十年(1894年),孔子七十六代孙孔令贻夫妇随母进京向慈禧太后贺寿,向慈禧送上早膳一桌,食单内容如下:

  海碗菜四品:八仙鸭子、锅烧鲤鱼。

  中碗菜四品:清蒸白木耳、葫芦大吉翅子、寿字鸭羹、黄焖鱼骨。

  大碗菜四品:燕窝万字金银鸭块、燕窝寿字红白鸭丝、燕窝无字三鲜鸭丝、燕窝疆字口蘑肥鸡。

  碟菜六品:桂花翅子、炒茭白、芽韭炒肉、烹鲜虾、蜜制金腿、炒黄瓜酱。

  片盘二品:挂炉猎、挂炉鸭。

  蒸食四盘:炉食四盘、猪食四盘、羊食四盘。

  饽饽四品:寿字油糕、寿字木樨糕、百寿桃、如意卷。

  燕窝八仙汤、鸡丝卤面。

  看了这个菜单,我更不想吃早餐了。这个老不死的,抢在我们问世之前,就提前吃光了我们一生的早餐。

海外游蟹


  春暖花开,原本不是谈蟹的时节,甚至连想也不该去想。忽然不合时宜地动了蟹念,缘于一则与大闸蟹有关的消息。

  ——由于中国河蟹在美国北加利福尼亚州大量繁殖,对当地的鱼类资源和水利系统造成破坏,甚至威胁到防洪堤坝,州渔猎局遂下令对这些外来生物实行格杀勿论。成千上万的螃蟹,就这样在轧路机的巨轮下被碾成了蟹酱。

  中国河蟹的学名是“中华绒螯蟹”(Eriocheir Sinensis),河蟹中的佼佼者,即俗称的“大闸蟹”。八十年代中期,便有大闸蟹输入美国市场,其后当地环保部门以保护本土生态而禁止。加州当局目前所穷于对付的,是禁令实施前后运输或零售过程中的逃亡之蟹及其ABC后代。此前,欧洲的赛纳河与莱茵河也发现了大量的蟹踪,此乃中国旅客入境时携入,遭海关没收后再投河放生的结果。

  法律是一回事,好不好吃以及会 不会吃又是另一回事。由于长江口天然产卵场的生态环境在八十年代初期开始恶化,亲蟹遭到滥捕致使蟹苗大减,大闸蟹的身价直线上升。尽管近年来人工繁殖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大闸蟹产量持续回升而且价格稳中有降,惜乎蟹苗品质大坏,在国内吃到良种大闸的机会睽违已久。出口蟹则多半是上品,甚至可能是已近绝版的洋澄湖纯种。这老美,竟然用我们销毁翻版光碟的手段,来涂炭那“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的美味,真是暴殄天物,大大地作孽。

  老外也不是不吃蟹,只是老外的吃蟹,至今依然停留在“大块吃肉”的初级阶级,一味地注重肉头,强调肉感,例如美国流行的阿拉斯加巨蟹,全然不能领会大闸蟹这一“小鲜”的微妙意境。

  自30年代停泊在黄浦江的德国商船把蟹苗带到莱茵河、波罗的海以及泰晤士河水域以来,中国蟹已形成了一支庞大的海外游蟹家族。我们唯有希望老外能幡然悔悟,捐弃前嫌,让侨蟹们能充分融入当地主流社会的主流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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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粉丝一样的东西


  第一次读到“鱼翅”这个词,竟然是在鲁迅《拿来主义》文中:“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示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拿来主义”没弄懂,“鱼翅”二字,倒是在饥饿时代里给一个小学四年级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希望有朝一日能“拿来”一吃。

  作为满汉全席上的“海八珍”之一,翅馔是中华料理的巅峰之作,也一直是富贵的象征。在海鲜卖价无比“生猛”、“渔利”这个词分外生动的今天,鱼翅是我认为唯一值得在餐馆里引颈待宰的东西。炮制鱼翅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随园食单》说:“鱼翅难烂,须煮两日,才能摧刚为柔。”在此之前,需经过浸水、焖煮、除异味、去枯骨等一系列复杂的工序。而在“摧刚为柔’的漫长过程中,要加入老鸡、金华火腿、陈皮、瘦肉等物陪炖。即使在工业化的厨房里,一个负责任的厨师要煮出一道及格的鱼翅,至少也要花上五、六个小时。赔不起的时间和心思,就花钱从饭店买回来,也不能说不公道。

  鱼翅价格的增值,在于其后期制作。在鱼翅产地之一的马达加斯加集市上,土著居民出售的新鲜鱼翅,每公斤才几块美元。不少人会恨恨地说:“那种像粉丝一样的东西。”当然,也有另一些人在点菜之前会嘟哝道:“先来一碗翅漱漱口。”一份财经杂志曾做过统计,香港十年来鱼翅进口量的增减,与恒生指数曲线之起伏大体上是一致的。

  港产片《满汉全席》里,一位美食评审说:“鱼翅带腥,吃起来有一种原始和血腥的味道。”这种“血腥”的味道,一半与价钱有关。前几年,香港公众泳滩的海面发生鲨鱼噬人惨案,有泳客在现场被电视台记者问道:“怕不怕鲨鱼?”泳客悻悻然答曰:“怕,当然怕,而且任何时候都怕。在海里,怕被它吃了;在餐馆里,又怕吃它不起!”

兔年吃兔


  中国人有兔年,老外没有,但是中国人和老外都懂得吃兔子。

  吾人是吃兔的始创者,在个别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就有兔的化石。早在先秦时代,兔肉就进入体制内的餐单。《礼记·内则》所记周天子食单中,兔子在“膳”类的第五行内,与雉、鹑等并列为王室野味。此外,那时候还流行用兔子制成的调味酱。记载女墓主随葬品清单的马王堆汉墓竹简,亦见以兔等十一品野味制成的腌肉。其他的制法,还有列入《齐民要术》“五味腊”之一的腊兔,《纂异记》里的“兔头羹”,等等。香港的美食作家何国道先生(杜杜)在《中外兔肉食谱之比较》一文中认为“中国人一向以来似乎没有甚么吃兔子的传统”,大概是弄错了。

  老外的烹兔技术也不赖,其中又以法国最佳。《山居岁月》和《恋恋山城》的作者彼得·梅尔,垂涎三尺地提到过兔子馅饼、红酒洋葱烧野兔以及“搀和着兔血的浓醇肉汁”的香料芥末烤野兔。普鲁斯特在巨著《追忆似水年华》中,甚至还抄下一则焖野兔肉的制法。此外,科西嘉名馔“鲜浓蕃茄洋葱炖肉”(Stufatu),以兔子、鹌鹑、鹧鸪为主料,佐以蕃茄、洋葱、羊乳酪、白酒烂炖,最后在一个暖烘烘的大陶土罐中,先铺一层肉,再堆一层意大利宽面条,就这样一层肉一层面,砌满四层方才上桌。

  吃兔的传统在广州从未中断。过去,在从化、增城以及鹿鸣酒家,兔子在秋冬野味餐单上一直占有一席之地。传统的做法,不外红烧或药材清炖。在眼下“一切交给火锅安排”的食风下,兔肉“边炉”开始流行。我在西关的一家小店里打过几次野兔边炉,与普罗旺斯的浓郁相比,另有一番清甜。只是一锅兔肉里头,非要弄上几条胡萝卜,让一桌假仁假义者哭笑不得:下车时,在店门外就见到铁笼里有只白兔乖乖,正“哨”(粤语,指门牙前突)着门牙,抱着半截胡萝卜细啃。这无聊的店家,硬是要塑造“典型环境里的典型动物”,端的欺兔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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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涮


  “为了满足羊城人民的美食需求”--这是典型的国企用语。不过,要是被羊肉的“热气”吓得退避三舍,只能在气温足够低的寒夜,沉浸于羊腩煲之类的可怜享受,把对羊肉的正当“需求”变成偶一为之的偷欢,倒也真是浪得了“羊城人”的虚名。

  上述“国企用语”摘自北京“东来顺”广州分店的宣传单张。当然,用语不是问题,关键在于用料。像“东来顺”这种老老实实的国企,用料总是比用语要好得多。涮羊肉其实很简单,无非选料精,切片薄。“东来顺”的肉料,取自内蒙古锡盟十四个月大的小尾黑头绵羊,最适宜于“涮”。过去以人手切肉,对谁家师傅的刀工还有些讲究,现在一概改用机器,每五百克可以切出一百片,比人手切的还薄。因此,北京好吃的涮羊肉,不独姓“东’一家。只是这“居”那“居”的,无不人山人海,头顶上火炉乱飞,脚底下油腻横流。在这个意义上,广州的“东来顺”超过了它在北京的总店。

  “东来顺”在广州的任务颇为艰巨,在满足“羊城人民对美食的需求”之前,首先要就这两个问题说服羊城人民:一、羊肉久炖,鲜味殆尽,因此以“涮”食为上。清人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也说:“东南少羊而多鱼,边海之民有不知羊味者,西北多羊而少鱼,其民亦然。羊膻而鱼腥,二者鲜食之则美,故字以鱼羊为鲜。”故“涮”者,无非取其鲜也。

  第二,用“东来顺”广州分店的话来说:“南方甚至有一些人存有吃羊肉‘上火’的错误认识。珠江一带夏季酷暑潮湿,冬季阴冷,风湿病,脊椎病等易于发生,所以南方不论冬季和夏季,适时多食羊肉,可以祛暑气,避寒冷……增强抗病能力,百利而无一害。”

  明白“字以鱼羊为鲜”不难,至于“夏天吃羊肉可以祛暑气”的“正确观念”,广东人是打死也不肯接受的。此外,由于不接受电话订座(贵宾房除外),晚去的只好像一群羊那样挤在狭窄的电梯口干等,不管是南人还是北人,都没有办法不“上火”。

吃鱼或被鱼吃


  几年前,鉴于国人配餐不科学、膳食不平均的饮食习惯,营养学界喊出了这样的口号:“吃鱼的孩童更聪明,吃鱼的女士更漂亮,吃鱼的先生更健壮,吃鱼的民族更兴旺”。

  鱼我所欲也,聪明漂亮健壮,亦我所欲也,但是把吃鱼提高到民族兴旺的高度,人和鱼都会吃不消。此种理论,很有可能是拿来了日本的经验。世界上数日本人最爱吃鱼,不过这基本上是一个习惯和资源上的问题。寻常人家,基本离不开紫菜与米饭,也不是男女老少天天都坚守着民族兴旺的信念在那里加油地吃鱼。而在大部分欧陆国家的食单上,鱼腥也永远不敌肉膻。英国人倒是对“Fish & chips”情有独钟,但是站在流行的营养学观点,鱼经过深炸之后,这种中文叫做“炸鱼薯条”的东西里所含有的“兴旺”要素,早已被炸了个稀巴烂烂。真打从三代查起,只有北欧人从维京传统中继承了进食生鱼的嗜好,然而民族是否因此而兴旺,证据还是不足,女子漂亮却是真的。至于美国的吃食,不提也罢,而且在我看来,全美最“兴旺”的民族,倒是我们的华人同胞。

  “吃鱼运动”有没有改变我们的民族,当然不好妄下结论,不过近海渔业资源的加速衰竭,海鲜价格的日益“兴旺”,却是近年来有目共睹的事实。以东南沿海一带家常得不能再家常的大黄鱼为例,过去曾是几块钱一斤的贱价鱼,如今在市场上已飚升每斤三百多元,而且可遇不可求。在上海梅龙镇酒家,我就吃过一条价值近千元的大黄鱼,那被冻得硬生生的乖乖,居然要在经理的监护之下,由厨师长抱上前来让大家验明正身,实在是冤孽。

  这样搞法,不是我们吃鱼,而是被鱼吃。当然,倘若有一天鱼吃光了我们的愚蠢思想,说不定倒真是有助于本民族的进一步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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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色


  国外有一份调查报告说,令人愉快且增进食欲的颜色,以绿色为首,其次为黄、橙、红、白。尽管我不知道被调查的有效样本中是否包括一定比例的有色人种,不过整体上还是蛮有道理的,譬如绿色令人想到新鲜蔬菜,橙色想到水果,红色想到牛肉,黄色想到粟米和牛油(想到麦当劳亦属正常),白色想到米饭、面包、牛奶等。

  鉴于一些排行活动近期在中国之名声不佳,上述报告看来也很无聊。事实上,所谓增进食欲的颜色,就是一切符合进食者对即将被吃下之食物的应有颜色的预期和想像的颜色。换言之,绿色的米饭就令人不悦。愉快的食色应该是天然而主动的,就像蔬菜的生食,最多也只能是半推半就,例如烹调的交互结果,而不可强暴以染色剂。

  对某一种特定颜色的偏执,同样具有染色剂的暴力品质。前几年,绿色食品当道,舆论攻势之猛烈,直教人觉得自己从生下来以后好像就没有吃过青菜。这个问题还没想通,食品界的主流话语却由绿转黑。据营养学家说,天然食物的营养与它们的颜色休戚相关,其营养价值的排列顺序为:黑色最佳,其次为红、黄、白。

  “黑色食品”的市场策略,无非是请古代老中医挂牌,如李时珍;宣称皇室爱吃,把皇帝拉下水;请外援,指出此事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如火如荼。中医的确有“逢黑必补”之说,不过科学论据不足,再说“滋补”和“营养”也未必是同一概念。至于发生在外国的“吃黑运动”,却是闻所未闻,即使确有此事,但考虑到每一次被搬来做“托儿”的老外通通都是白人,故而对“逢黑必补”一事宁可存疑。

  不过,就商业运作而言,“黑色食品”的市场策略也并非完全地了无新意。黑色固有的神秘力量,会使人在暗示之下相信具有这种颜色的食品比较滋补。事实上,黑色的暗示符号无处不在,黑发比白发更具青春活力,黑牌的苏格兰威士忌比红牌高级,即使是全人类共同崇拜的金色也不能与黑色抗衡。最近,美国运通卡公司(AE)推出了一种“黑卡”(Centurion),相当于空手道黑带。它“尊贵”到要收取9800元的年费(金卡是400元),其余的就不用多说了。据外电报道,布加勒斯特警方发现,该市的妓女以不同的唇膏颜色代表资深与否,黑色的索价最高。无独有偶,日前在深圳被破获的一个淫窟,普通三陪挂红牌上岗,可以提供肉体服务的则挂黑牌。

  我发现,“逢黑必补”实际上只包括同类食品中之色重者,而不是个别的黑色食品。后者如墨鱼汁,除了被意大利人用来做成好吃的“天使头发”之外,未见有人刻意渲染其滋补。相反,经常被提起的是黑木耳优于白木耳、黑米胜过白米、黑芝麻比白芝麻好、黑鸡较白鸡滋补。在同类食物中划分出明显的级差,利润空间便随之扩大。遗憾的是,首先因此得益的似乎是往各种浅色食物中注入深色有害化学色素的不法分子,真是黑色幽默。

  我不知道我国人均进食牛奶量只相当于一瓶眼药水这一“缺白”的事实是否更值得关心。无论如何,颜色是造物的安排,多彩是饮食的正道。Beyond曾经这样唱道:“缤纷色彩闪出的美丽,是因它没有,分开每种色彩。”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吃了

  一个广州人在大年三十心满意足地把一团发菜塞进口中,沙尘暴就迫使一个正在户外的北京人一边讲话一边“呸呸”地吐出嘴里的沙土。这就是疯狂采集发菜和土地沙漠化之间的“蝴蝶效应”。

  宁夏中部以及内蒙古西部,是发菜的主要产区;爱吃发菜的人群,却远在粤、港以及食风上深受粤菜影响的全世界各主要华人聚居地。不过,据说发菜成为餐桌上的美味乃始自唐代长安,故今天西安的高级菜馆里就有一道仿唐菜“镶金钱发菜”,以鸡脯茸和发菜为馅做成“鸡蛋”,蒸透后切成铜钱状,然后浇上鸡汤。发菜、猪肉馅的“恭喜发财饺”,则见之于著名的西安“饺子宴”。

  尽管“发菜”在关中方言里的读音远较其粤语读音更为接近“发财”,不过,后者对于发菜的热情却明显偏高。在广东,发菜通常被作为一种吉利的年菜,可以从年三十直吃到正月十五。做法上,不是发菜炆猪手(音谐“发财就手”)就是“发菜蚝豉煲”(音谐“发财好市”)。这两样年菜,还是很好吃的,只是除了一些缥缈的藻腥之外,发菜本身还是得向猪手和蚝豉借味,咬起来也是稀稀松松,不觉有格外的快感,换成粉丝或别的东西,也许会更好吃。因此,发菜与其他因意义和稀有而被人类喜闻乐食的食物之间,本质上并没有太大差别。


  对发菜的大规模采集以及由西部而东南沿海的集约化发菜贸易,是从80年代初期开始的。以“发财”的形、意观之,我相信第一次吃发菜的高潮本来应该更早地出现在第一批汉字简化方案出台之后。不过,发财是那时的政治禁忌,发菜一般只向港澳市场出口。今天,香港有不少卖发菜的店铺,招牌上也都乐于选用简体的“发”字。

  年初一坚持吃发菜的人,有的发了,有的没有,也有的破了财,不过,为他们采集和经销发菜的,却统统都发了财。发菜的价格,从80年代的每斤30元人民币暴涨至现在的500元人民币(这里面还包括大量用染过墨汁的玉米穗冒充的假货)。这个巨大的涨幅,以宁夏、内蒙古一亿六千多万亩草原的沙漠化或半沙漠化为代价。政府已颁令禁绝发菜贸易,不过要把嘴管住并且管好的难度向来很大,因此我认为,既然发菜因其形、意而受欢迎,故欲使发菜彻底“歇菜”,行政法规之外,更有必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样从形、意入手而破之。也就是说,以头发的名义,让一部份读到以下引文的食发菜者先恶心起来: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里那个“像母猴替小猴子抓虱子一样,一根一根拔起死尸头上的长发”的老妪,虽然“以癞蛤蟆低喃般的声音”一再辩称这样做是想编了假发变卖,是为了生存下去不至饿死,不过,在那哀鸿遍野、到处饿死人的平安朝,在那个乌鸦绕梁争啄人尸的雨夜,你认为她在那个钢刀出鞘、决心要沦为盗贼的逼供者面前说出了全部的真相吗?

  日本人也是吃发菜的,除了从中国进口之外,冲绳一带亦出产一种极为类似的东西,看上去也很像头发,而且更有光泽,名字更是文艺得不可思议,叫做“水云”……再想想从电视机里爬出来的贞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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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十年尘梦


  我实在不算是一个会喝茶的人,因为我不找茶。只有一种茶我会主动去找,即福建最贱的粗茶“一枝春”。“一枝春”我爱喝,是因为它酽,酽得天昏地暗,喝的时候,一定要连吃几个芋包之类甜得不可开交之物。因为这些甜点只有中山路上的“黄则和”才有,所以,人一离开厦门,那枝“春”也就忘得杳无影踪。

  今年初夏的时候,一个朋友路过广州,临走之前以喝剩下的半罐“雨前”相赠。这是好茶,仅次于“明前”,因此,我收藏的一个建窑兔毫盏被首次唤出迎客。兔毫盏不算名瓷,只是因其绀黑而正好衬托宋人“茶色贵白”的美学标准,因而曾是北宋高士们建溪茗战的大会指定用杯。既然喝得如此隆重,很应该修一道E-mail专门答谢,甚至谈谈体会。不过,茶越喝越舒服,这个念头却沉到杯底就再也没有浮上来过。我想这一次大概是学会喝茶了,因为我可能已体验到茶的要义:寡欲。而且,这种领悟是如此地立竿见影,寡到连写信的欲望也被彻底消解了。

  茶之为饮,发乎神农氏。“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茶而解之”。可见茶一开始就是一种解药。汉以降,茶之“消毒性”并未随其药性而降低。明人陈继儒《养生肤语》说:“多饮酒则气升,多饮茶则气降。”谈论茶的文字很多,但是,降、解、散、消、祛、除、涤、荡、清、绝、轻、浮,等等,永远是这些文字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虽然某些说法过于玄妙,但即使牛饮驴饮的俗物,也懂得用茶来解酒消滞。

  因此,吃茶聊天时谈任何具有建设性的话题也是不合时宜的。有一次,在基隆与一位茶庄老板(著名茶痴)吃茶,本来要谈些正事,不过,那天的冻顶实在泡得绝好,于是都十分自觉地避开了仕途经济,直到港都四下华灯初上,这才想起了告别,并且忘记了来意。

  吃茶的仪式也有消解性。主流社会以茶话会以示淡泊清廉,华人黑社会则一直以“吃讲茶”这种仪式从事调解及议和活动。“吃讲茶”是仪式,同时也是真的吃茶。俄罗斯总统普京访英之前,西方的观察家相信,普京很有必要与英国女王喝一次下午茶,因为此举有助于解除俄罗斯在西方的“流氓国家”之不良形象。

  (白金汉宫的下午茶是否如此速效,还有待考证,不过,为了争夺“消解”的资源,英国的确对北美殖民地和大清发动过两场毫不“消解”的战争。)

  妙玉的那一套繁琐哲学,一向被奉为茶的最高境界。其实,茶入了化境,消解得就只剩下一个“枯”字。小津安二郎的电影,忘了片名,好像是《秋日和》里,有一位老得不行的老婆婆,另一位一样老得不行的老婆婆是她唯一的朋友,定期地来看她。每次见面,二妪隔茶对坐,竟一言不发地坐上几个时辰,然后道别。坐是枯坐,茶是枯茶,面是要见的,茶是要上的,不过茶只放着,不饮;人只望着,不语,其“枯”何“酷”!

  许多年以后,不知能不能与这位朋友也这样“清和静寂”地坐上一回。我昏花的老眼,有一瞬间竟看到周作人的那句茶话从杯底浮上水面:“可抵十年的尘梦”。

暴力饮食


  莎剧中的饮食,常流露出严重的暴力倾向。比较突出的例子见《王子复仇记》、《麦克佩斯》,而在《泰斯·安多尼可》(Titus Andronicus)第五幕第三景中,甚至还出现了碎尸人肉宴的血腥场面。

  这并不全是剧情的需要,因为莎士比亚在某一个场合也曾说过:食欲是人类心中的一匹恶狼。

  人类心中的恶狼不止一匹,而是成群结队。同样,用食物来对付这些恶狼的方式也不止一种。在供驱散人群所用的镇暴武器之研发上,食物的成分正在日益加重。例如,胡椒粉这种常见的调味品,今天已被广泛使用于“胡椒喷雾”;辣椒也早就不是川菜的专利,辣椒水的古典疯癫以及催泪弹的现代文明,都能使空气中弥漫着麻婆豆腐的味道,区别只是暴力及其程度的合法与否。

  与其说暴力的食品化有助于将暴力降低到最低,不如视为一种互相的暧昧化过程。我们可以想像,如果在高压水炮中加入适量比例的香槟,或者在水炮的发射上直接借用香槟的开启方式,无疑将令被驱逐对象产生极大的困惑,并且深陷于一种突如其来的尴尬境地。“香槟水炮”在人群中挥洒出的那种庆典的色彩及味道,足以令巴赫金为之目眩神迷。同样,盖在比尔·盖茨脸上的蛋糕或掷向美国农业部长格利克曼的豆腐,相对于投枪匕首,一方面便于被袭者作出迅速的自我解嘲,另一方面,袭击者也藉此获得了“享受”最轻惩罚的机会。

  1995年的美国电影《死亡晚餐》(The Last Supper),以黑色喜剧的方式把暴力饮食发展成美学:同室的五个博士研究生自行授予了一项资格:对思想“不纯正”的人判处死刑,方法就是以一顿周日晚餐来展开连环的杀戮。当可否“为除恶而杀人”以及一个人是否有权评断他人思想的正确性这类道德习题在一席丰盛酒宴之上被深入探讨之际,食物所散发出来的死亡气息,令影片的角色和观众都不寒而栗。

  捱饿以及断食是一种常见的惩戒,反过来,强迫一个人吃下他不愿吃的东西,则是比捱饿更严厉的惩戒。作为惩戒的饮食,并非不可食之物及不洁之物,反而常常刻意地以正常的饮食方式进行,这正是暴力所在。忆苦饭就是一例。当然,忆苦饭作为共同文化背景下的饮食,与英超球会温布尔顿的跨文化惩戒相比,仍属温柔。1996 至1997赛季,温布尔顿颁布了一项罚则:如果一场比赛被对手射进四球或以上,队中的四名球员将被强迫看完一出歌剧的整套制作过程或者在赛季结束时去一家黎巴嫩餐厅吃上一顿中东大餐,包括生肝、煮骆驼脑及煎绵羊睾丸。

  我不大关心温布尔顿的赛绩———主要是球衣太难看,缺乏明星倒在其次———因而对是否有人真去了那一家黎巴嫩餐厅以及相关情景的报道亦未作跟进。不过,如果温布尔顿买到了戴伊这样的中东籍射手,同样的惩戒顷刻间就变成了奖励。

  其实,奖励或惩罚,本质上都是同一种仪式,正如厌食症和暴饮暴食乃同一病灶的两种爆发方式。像已故英国王妃戴安娜那样同时患上厌食症和暴食症,也并非罕见的病例。厌食和暴食看似自我惩罚,本质上也是社会性的压迫。人莫不饮食,人莫不受惠同时也受制于饮食。食物的暴力品质若比之于疯癫,同样会像福柯所说的那样,不可能发现在蛮荒状态,只能存在于社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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